杭州市开始实施新的生育保险政策。从这半年多的实践来看,尽管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但总体顺利,不仅极大地便利了广大参保者,还因为补贴额度增大,使广大参保者尤其是在保生育女职工得到更多实惠,受到群众的赞成与肯定,取得了积极实效。
杭州市此次实施的新生育保险政策,相对老政策来说,作了很大的改进与调整,主要是:调高了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高了生育补偿基金的补贴额度;完善了医保刷卡付费功能;延长了生育补贴基金的报销时间等。一方面,这些调整充分体现了合理分担缴费的原则,进一步充实了基金总量,赢得了基金安全。另一方面,积极践行了社保为民的宗旨,使参保者赢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可谓“双调”得“双赢”。
调高缴费比例,赢得基金安全。杭州市老的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缴费基数0.8%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新政策将0.8%的比例调整为1.2%,调高了0.4个百分点。纯粹从调整比例看,这次调整的力度似乎不大,但从全市参保总人数大的实际看,生育保险基金的统筹能力得到大大加强,基金总量得到进一步壮大。这不但为提高生育津贴的支付打下坚实的基础,还提升了整个基金抗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对用人单位而言,虽然增加了一些人力成本,却为职工谋取了更大的福利,从而更好地调动与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能留得住职工,完全是利大于弊。
调高补贴额度,赢得真正实惠。杭州市在实施新的生育保险政策之前,对在保生育女职工的津贴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顺产的小额费用(总的生育费用不超过6000元)补贴,是按照职工3个月的产假工资来支付,另外补贴2400元;另一类是破腹产的小额费用(总的生育费用不超过9000元)补贴,是按照职工3个半月的产假工资来支付,再补贴5000元。至于大额(总的生育费用顺产超过6000元,破腹产超过9000元)的生育津贴则由经办机构报到市社保部门,统一核费,手续和程序都比较繁琐。
实行新的生育保险政策之后,在保女职工的生育津贴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生育费用和前期的检查费用,可直接在医院刷医保卡,进行一次性付费结清。那些在杭州之外的生育产生的费用,可凭相关费用发票到医保部门报销;二是生育津贴要统一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贴的标准是:顺产为3个月的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的说成是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外加1000元的补贴;破腹产的标准是3个半月的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再补贴1500元。如果按照新的生育保险政策来支付的话,综合下来,每位在保生育女职工要比老政策多获得1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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