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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保险基金面临收不抵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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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悉,广州市自1995年7月1日开始建立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最开始就按照顺产1600元、难产2400元的待遇向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
  当时的劳动保障局经过测算,决定将广州的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0。7%提升到了0。85%的水平,并明确了必须在广州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一年以上,并符合计生政策规定,方可享受待遇。

  伴随着社会医疗费用的提升,人均分娩所需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的增加,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2011年即达到了1。6万元以上的人均水平。到了2012年,广州再次对产前检查等17个生育所必须医疗项目的报销定额进行上调,参保人今年享受到的人均待遇以达1。73万每人次,居于全国首位。

  “而且和其他城市,针对外来人口分设生育保险政策,外来工与本地户籍人员在缴费、待遇享受方面存在实际差距不同。广州则完全打破了户籍限制,外来工所享受待遇与户籍人员完全一致。”该负责人透露,随着城市分娩量的增加,生育保险待遇的不断上升,基金的收益正在减少,一些生育高峰年份,基金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需要靠过往基金积累的情况很可能出现。

  外来人口享受待遇后离穗

  影响基金征缴

  据悉,生育保险和养老、医疗保险等其它社会保险一样,在职职工必须按规定强制缴费参保。2007年打破户籍限制后,广州的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也已达到了274。9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124。5万,外来农民工参保人数112。6万,单险种扩大覆盖面取得一定效果。但与养老保险534。8万人参保、职工医疗保险459万人参保(均为截至2011年数据)相比,还有相当部分人员未能缴费参保。

  该负责人透露,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群中,也有相当部分的人员为外来人口,她、他们中的一部分,在享受完待遇后往往会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广州,不再缴费参保,这也影响了基金的收益。“而按照政策设置,生育保险必须长期参保,即便是享受完待遇后也应参保,以保证社保基金的共济功能。”

  征求意见稿限定费率

  广州面临基金冲击

  正当广州准备着手进行生育保险的扩面、稳定就业尤其是外来工群体在穗服务时长(避免其享受待遇后离开广州不再缴费参保),甚至考虑在省条例规定下酌情提升缴费比率时,11月20日,国务院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缴费比例的描述,给广州充盈基金方案带来严重影响。按0。85%缴费,广州仍需通过其他举措来充盈基金,如果将费率下调0。35个百分点,基金平稳运行势必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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