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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育保险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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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保职工就医时须在生育保险协议医院,并且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卡结账;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应于当次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到高新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1、本人的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

  2、单位出具该员工是单位参保职工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3、产前检查费用发票、检查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4、《(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出院证明(注明妊娠起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情况)、住院明细总清单、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6、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非协议服务机构急诊的,必须出具急诊就医证明(医疗机构加盖急诊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二、就医医院的相关规定

  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非协议服务机构急诊的,必须出具急诊就医证明(医疗机构加盖急诊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章)。在非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完毕后需明确其医院级别,无法确定级别的视为一级医院。

  三、难产及并发症范围:

  难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吸共两种。

  并发症包括: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娠胆淤、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搪尿病、急性脂肪肝、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宫颈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症、产褥期感染、产后尿潴留、乳腺炎、晚期产后出血、产娠中暑、产娠期精神异常。共二十八种。

  四、生育生活津贴支付额计算办法:

  生育生活津贴=生育本年工资申报基数÷30天×产假天数。

  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领取再生育服务证的均不属于晚育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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