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佛山市人社局了解到,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追溯申请从4月1日开始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追溯要按参保职工分娩时间段划分。2011年7月1日(含)至2012年12月31日(含)分娩的为生育保险待遇追溯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为生育保险待遇过渡期,在此时间段内分娩的参保职工补贴办法按照《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实施。
据了解,在待遇追溯期内分娩并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阴式分娩3000元的生育医疗补贴,如果剖宫产及双胎以上妊娠分娩的是5000元。另外,待遇追溯期阴式分娩和过渡期内分娩(含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享受报销为3000元;剖宫产及双胎以上妊娠分娩是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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