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公式: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15天
妊娠12-16周(含)流产30天
妊娠16-28周(含)流产42天
妊娠28周以上终止妊娠90天
正常生育90天
难产生育(产钳助产、胎吸、剖宫)90+15=105天
多胞胎生育90+15*(胎数-1)天
晚育津贴男/女女方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30天生育当月缴费基数
提醒一下:如果男女方都参加生育保险,可按基数高的一方计算晚育津贴
具体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定的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