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是博野县教师,怀孕八个月了,还不敢请假,因我们本来工资就低,要还自己出代课费,单位也给买了生育险,可是却没有生育津贴。女职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有管领导还说我们这里是小地方,没地说理,可是法律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呀,那我们生孩子就活该倒霉吗?
省教育厅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您好,经了解,女教师产假不少于90天,教师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代课费由教师所在单位出。博野县教师由单位上缴0.3%生育保险,没有生育津贴。教师待生育完小孩儿后,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准生证、出生证明、结婚证、药单、诊断证明、收费明细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教育局财审股,领取《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填表后由所在学校盖章上交教育局财审股,由教育局财审股相关人员到县医保所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