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立法计划,今年将拟定《生育保险条例》等20个立法项目,其中拟立法发放生育津贴受到人们普遍关注。
根据拟立法的深圳市《生育保险条例》,以后深圳的新妈妈除了可以通过保险解决生育医疗费用外,还有望领到生育津贴。这是以前没有的,所以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过去深圳一直没有单独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仅通过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设置生育医疗保险形式,解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
根据拟定的深圳市《生育保险条例》,今后深圳市的生育保险制度将通过企业缴费、生育期间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等,建立起具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单独筹资和管理的生育保险制度。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