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陵市根据相关精神明确,于今年5月至12月阶段性降低失业、生育保险费费率。
据悉,铜陵市此次失业和生育保险费费率阶段性降低幅度为:全市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即由原先的2%降为1%,个人缴费费率1%不变,调整后单位和个人费率之和为2%;全市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0.3个百分点,即由0.8%降为0.5%。
铜陵市地税局相关人员介绍说,此次失业和生育保险费两项费率总降幅为1.3个百分点,预计为该市企业累计减负将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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