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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将获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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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悉,参保的对象为依法生育、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母亲计划生育管理地为南湖区辖区内,年龄在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的独生子女,保险费为每人每年10元。

  近日,记者从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获悉,南湖区将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购买平安保险

  购买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平安保险的经费由区、镇(街道)两级各按50%比例承担,区级经费在区计划生育公益金中列支,镇(街道)经费在镇(街道)生育关怀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各级财政予以补充。该平安保险保险时间为一年,赔付标准为投保的独生子女因意外或疾病身故,理赔金额30000元;因意外残疾或烧伤,理赔金额根据残疾或烧伤的程度按比例给付,最高赔偿30000元;因发生符合条款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30种重大疾病,理赔金额10000元。

  “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平安保险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人口计生与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是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有利于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防范和减轻育龄群众在生育、节育和子女成长中的风险,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因发生意外而得到基本的治疗服务和必要的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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