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自2007年7月1日广州开始针对全市职工实行无差别生育保险政策后,考虑到外来工流动性强、又多处于生育年龄段,当时的劳动保障局经过测算,决定将广州的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0.7%提升到了0.85%的水平。几经调整,广州生育保险待遇达到了1.71万元的全国最高水平,今年头10月共有43788人享受。
但全国第一也有自己的尴尬,该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在享受广州高待遇的人群中,有相当部分为外来工。他们在享受完待遇后离开广州,不再缴费参保,这影响了基金的收益。正当广州准备着手进行扩面、稳定就业,甚至有考虑在省条例规定下酌情提升缴费比率时,国务院《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缴费比例的描述,将给广州充盈基金方案带来严重影响。“按0.85%缴费,广州仍需通过其他举措来充盈基金,如果将费率下调0.35个百分点,基金平稳运行势必受到影响。”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副院长、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岳经纶教授指出,0.85%与0.5%之间的缴费比例差距,看似细微,但从目前广州的情况来看,势必会对目前仍能平稳运行的生育保险基金造成强烈冲击,冲击的结果不外乎两个可能,降低现有生育保险待遇,或寻求财政兜底。“国家政策的制定,也应考虑广州现实情况,制定政策时,可以更加灵活,给地方留出足够的弹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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