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贵阳市凡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近日,不少市民反映不清楚生育津贴该如何申领。对此,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相关人员表示,生育津贴分为分娩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贴两种情况报销,报销所需的材料各有不同。
根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新文件规定,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2013年1月1日起,须连续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后,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如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报销所需材料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
需提供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等5种材料。
申请计划生育贴
需提供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疾病证明书(证明何时在医院做何种计生手术,加盖医院疾病证明章);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等5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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