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份之前,我市参保职工怀孕到生育,需要先后2次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8月份之后,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这一新规让众多参保职工享受了便利。昨日,记者从市社保服务中心获悉,目前全市有7984人次受益。
1月14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市妇女儿童医院产科门诊,此时,等候做孕检的孕妇已经排成了长队。“现在做孕检可以直接在医院备案,只需要用几分钟的时间,很方便。”采访中,已经怀孕8个月的宁女士高兴地说。
去年8月份,宁女士怀孕3个多月,我市出台了生育保险经办新规,规定企业职工携带相关资料可以直接到定点医院备案。得知这个消息后,宁女士很高兴。“新规方便了我们这些孕妇,减去了去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麻烦,而且各种符合规定的费用还可以在医院即时报销,非常方便。”宁女士说,她幸运地赶上了新规的早班车。
“我当初先是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孕检备案手续,然后再到医院做孕检。”在该院产科病房内,待产的苗女士说,她办理孕检备案时,我市还没有实行新规,因此,为了办理手续,她当时不得不两头跑。如今,苗女士马上就要生育了,这次她没有再去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备案手续,而是直接在待产医院做了备案。
据了解,自去年8月1日起,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职工,在确诊怀孕后,可持相关资料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孕期检查、分娩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等,不需要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在就诊医院报销。记者从市社保服务中心获悉,目前全市已有7984人次享受便利。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