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一早,迎着冬日里的暖阳,记者同济南铁路局“走基层、访家庭、促和谐”工作组一起,来到济南电务段女职工苏明霞家中。在简朴整洁的小家里,苏明霞和她的家人热情地招呼大家坐下,亲切地聊起了家常。
“明霞的工作地点几经变动,从地方政府报销生育保险费用,手续繁杂。在与地方医保部门的交涉中,铁路局社保人员付出了极大努力,才使我们顺利报销了相关费用。”苏明霞的父亲苏运国说。
2009年苏明霞成为青岛电务段一名信号工,济南局为在淄博工区工作的她办理了各项保险。而后,为解决她怀孕期间工作不便问题,经申请批复,苏明霞被调往济南电务段菏泽车间,生育保险参保地也由淄博转入菏泽。
2012年1月,苏明霞在菏泽市中医院分娩。由于在菏泽参加生育保险不足一年,本应享受到的生育保险待遇无法得到及时落实。
济南局社保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研究政策,想尽一切办法,全力为苏明霞争取权益。
按照菏泽市生育保险文件中“由统筹区外转入的,其转入前生育保险缴费年限与转入后的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的规定,济南局社保人员认为,苏明霞应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职工在孕期因工作调动,生育保险参保地由淄博市转入菏泽市,如要享受菏泽市的生育保险待遇,应向菏泽医保办提供在淄博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的相关证明。
济南局社保人员几经周折,在淄博市医保经办机构为苏明霞开具了生育保险连续缴费超过一年的证明。由此,苏明霞得以报销生育费用,享受到了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
铁路的关怀如冬日暖阳,沁人心脾,让苏明霞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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