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申领依据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佛府办〔2013〕2号)
《关于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问题的通知》(佛人社〔2013〕8号)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发经办业务管理规程》(佛社保函〔2013〕15号)
办理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享受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参保职工
办理时限受理后次月月底前将生育津贴划入参保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联系电话
0757-82981195(市直);0757-82340557(禅城);0757-86221496(南海);0757-22222555(顺德);0757-88222091(高明);0757-87758411(三水)。
办理地点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办公时间非节假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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