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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育保险系统正在完善 报销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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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市民白先生向网上帮办反映,2012年底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规定》,然而,她太太的生产费用到现在仍然无法报销。

  据白先生介绍,2013年1月14日,他太太在医院产下孩子后,医院给开具了专门用于报销生育险的证明。由于孩子出生后事情比较多,又正逢春节前,白先生一直没有时间把妻子生育住院费拿去报销。春节假期结束后,白先生带着报销所需的票据到社保部门准备报销,但是社保工作人员去告诉他,现在不能对生育保险进行报销。

  这让白先生大为恼火,明明2012年底已经出台了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要求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怎么到了2月份了还无法报销呢?社保工作人员只说是上级部门没有给具体执行标准,建议白先生询问政府部门。随后,白先生辗转多个部门询问均未果。他说:“政策已经出台了,为什么政府部门还不能按照政策执行呢?而且一直也没有给我一个期限,我们还需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享受这个生育保险呢?”

  带着白先生的问题,记者拨打了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话12333,针对生育保险报销的问题进行了咨询。该中心工作人员证实,现在《天津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规定》虽然已经出台,但是由于社保部门需要将此部分内容添加进社保所使用的系统,才能正式开始运作,所以生育保险报销迟迟未能开始。近日来,也接到多名市民向12333反映此情况,对此希望广大市民给予原谅和理解,现在系统仍在调试阶段,具体实行时间未定。需要报销的市民一定要保存好报销所需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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