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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领取生育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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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保职工自确诊怀孕后,本人或委托人应尽早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或其内的初诊记录复印件),填写《生育备案表》(下载网址:http://www.ahhfld.gov.cn),到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六楼)进行生育备案。生育职工在本地生育出院后次月末,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逐月领取规定的3~4.5个月的生育津贴。

  最近,一些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来信来电咨询领取生育津贴的有关政策,现答复如下:

  本地生育领取津贴。参保职工自确诊怀孕后,本人或委托人应尽早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或其内的初诊记录复印件),填写《生育备案表》(下载网址:http://www.ahhfld.gov.cn),到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六楼)进行生育备案。生育职工在本地生育出院后次月末,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逐月领取规定的3~4.5个月的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下载网址同上),本人或其委托人在产假期内送到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备案,可增发一个月生育津贴。

  异地生育领取津贴。参保职工生育备案后异地生育的医疗费用由参保职工先行支付,可于生育后4个月内,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规定的相关材料、生育备案回执单,到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审核手续。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中属于“三个目录”范围的,按有关规定予以结算。核定待遇的次月,凭合肥市生育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领取结算的待遇,其中生育津贴逐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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