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自去年6月1日起兰州市
生育保险政策实行新的标准。新标准明确:参保男职工不仅可享受生育护理
津贴,其配偶若未参保
生育险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据悉,截至目前,兰州市已有13位男职工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关于调整兰州市生育保险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规定,兰州市于今年2月份开始,对参保男职工可以享受的两项生育保险待遇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以本人上年度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相关规定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参保男职工实施绝育手术的,按参保女职工绝育手术的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男职工享受生育护理假津贴需提供的材料是:兰州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男职工
社保卡、结婚证、生育保健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住院发票。
此外,参保男职工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属于未参保人员,配偶生育时,参照参保女职工支付标准享受50%的生育医疗费。若男职工配偶已参加并享受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中相关生育医疗费待遇的,不再享受此项待遇。申领生育医疗费需提供的材料是:兰州市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待遇申报表、社保卡、结婚证、生育保健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等级证明、配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出具未就业证明。
据了解,参保女职工生育过程中发生并发症使用血液及血液蛋白制品的费用,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20%调整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