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去年年底,人社部出台的《生育保险办法》中明确,用人单位都要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我想问下,女公务员生孩子能否享受这项保险待遇?
答:您好,感谢您对生育保险政策的关注,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们不清楚您所说的“去年年底,人社部出台的《生育保险办法》”具体是指哪一个《办法》。据我们了解,国家关于生育保险相关内容的最新政策文件只有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但是在《社保法》出台至今,国家和省里均未出台有关生育保险的具体实施细则。
二、需要说明的是,我市机关公务员(含女公务员)由所在单位按照《宜昌市市直及城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参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可按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待遇,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予以解决。
三、如果您对上述答复意见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我局医疗与生育保险科,电话:6056683;办理生育保险具体业务请电话咨询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处,电话:6753586。
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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