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人工作在淮南,家在合肥,7月份生产,需要办理异地生育登记,请问需要什么材料,何时办理,在合肥检查生产的费用是否先自己垫付现金后,回淮南办理报销手续,怎样办理异地生育保险?
答:您好,
参保职工凡已确定为妊娠的,或需要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符合条件的领取《生育保险诊疗手册》并开具《淮南市职工生育保险挂账医疗(检查)通知单》。
1、申报材料
(1)《淮南市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确认登记表》(异地生育职工增加《淮南市生育保险职工异地生育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
(3)妊娠诊断证明(办理流产时提供)
(4)《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
(5)《孕产妇新生儿保健手册》
(6)两寸近期照片二张(异地生育职工提供三张)
(7)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无职业证明、《结婚证》。(职工配偶未就业提供)
办理异地生育需要增加申报材料(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配偶为异地户口的证明
②夫妻一方在异地(派出机构)工作的证明
③双方父母户口均在异地的证明
异地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结算时,按全市上年度人均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标准支付。低于人均标准费用的,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
参保单位办理异地医疗费结算时应当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淮南市生育保险职工异地医疗费申报表》、《生育保险诊疗手册》、医疗费用单据、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剖宫产增加手术记录、产科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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