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广州破产企业女工生育医疗保险费可报销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通知》规定,对职工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医疗费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市医保中心按实际费用核销;高于定额结算标准的,按定额结算标准核销。
   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经上级批准解散时(下称“关破”),已参加生育保险,并已经参保累计满一年的怀孕职工,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本次生育医疗费。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的。日前,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和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关破企业怀孕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对关破企业怀孕职工生育医疗待遇做出相应规定,使她们得到有效的生育医疗保障。《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在关破当月,需要将怀孕职工资料报所在的市、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备案时填写《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的关破企业怀孕职工名册》,同时提供:本单位关破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怀孕职工经区级以上医院确诊为妊娠(含孕周)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的关破企业怀孕职工名册》由市、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医保中心和怀孕职工本人各执1份。
 
  《通知》中明确提到,关破企业职工应当在生育后1年内到市医保中心申请医疗费核销。办理时,需要提供《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的关破企业怀孕职工名册》原件、计划生育证、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发票、收费明细单、本人存折复印件及指定医疗费核销拨付账户说明。
 
  分娩时同时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将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合并核销。此外,番禺、花都区,增城、从化市也将参照本办法执行。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