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威海工作3年了,现在需要回老家生育,请问我能享受
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吗?”日前,我市某企业职工小李打来热线进行咨询。对此,市
社保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符合相关政策条件,我市参保职工异地生育可以享受报销待遇,但其中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最高不能超过2300元。
在我市某企业工作的小李与丈夫都是临沂人,两人目前工作在威海,而双方父母均在临沂老家。小李已经怀孕了8个多月,考虑到家人均在老家,小李若是在威海生孩子会有诸多不便。家人商议让小李回临沂老家待产,并且直接在老家生育。小李所在的单位按规定为小李参加了
社会保险,到目前缴费年限已经连续了3年,小李的疑虑是,她回老家生育,会不会影响到生育保险待遇的领取。
对此,市社保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小李的参保时间满足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小李可享受的
生育保险报销待遇要分三部分来说,其一,小李的孕期检查费用,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在我市的任何一家定点生育保险单位检查即可。其二,生育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最高额为我市与定点医院的结算金额2300元,如果在我市医疗机构生育,则个人不负责费用结算,直接由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若在异地生育,超出2300元的部分需由个人负担。“从这个角度说,在我市医疗机构生育待遇要高于市外。”该负责人说。其三,小李还可以享受生育
津贴(即产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