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全市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免费妇查启动,检查将持续到11月底。据了解,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0个月的用人单位在职女职工可凭本人医疗保险证、卡,自行选择定点普查机构。
普查费用由市医保处与定点普查机构直接结算,不扣医保个人账户费用,也无需个人垫付。非定点普查机构为女职工普查发生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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