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亟待解决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当今由于资金缺口、养老金发放、医疗保险金报销支付等问题没有统一规定,造成转移接续困难。业内人士建议,亟须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打破目前分割化、属地化的社保格局,建立统一的养老医疗保险转移办法。
  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认为,各地的医疗保障制度不一,额度各异,不利于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市场的形成;另外,医疗保障制度的分部门管理,导致了一定的重复参保现象,不仅加重了城乡居民的个人缴费负担,也加重了公共财政配套负担。筹资和补偿待遇的差异也引起城镇不同就业人员的不满。外出务工人员就医补偿困难,无法有效审核异地就诊费用。这些问题都急需解决。

  转移养老保险带来“资金缺口”

  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言,转移接续带来的资金缺口难以弥补。

  目前,统筹基金,也就是单位缴费,按各地年度实际缴费工资的20%缴费,关系转移的话,按12%转到转入地。转移的12%大概只为实际缴费资金总和的60%。这部分缺口直接影响了转入地的基金正常运行。而随着人口平均寿命的提高,这部分缺口还会越来越大。

  实际缴费满10年的规定,也使得一些参保人员有机可乘。按照现有规定,如果参保人员在经济发达地区(缴费基数高)缴满10年,然后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继续缴费,那么,他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依然在经济发达地区,退休后可能在经济发达地区领取退休金。这样就会造成经济发达地区的养老金缺口。

  另外,不同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仍存在政策障碍。业内人士指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全国转移已没有大的制度障碍,但是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尚缺少执行办法。无法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给流动就业人员带来不便。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