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明确证实: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介绍新办法更侧重“进一步加强对违法生育的约束、以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权威性及公平性”。具体实施体现在加大违法生育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违法必究和严格入户审核把关工作三方面。
计生局相关负责人一再强调,“新政出台是为了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与公平性”。不过他们也表示,“人口资源环境的背景问题的确是修改计生政策的大前提”。广州每年政策外生育的占总出生人口的5%,而这5%里面有2%到3%为超生人口。
违法生育者将面临解聘。新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此,广州市计生局明确表示,对违法生育者,除了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规定对超生职工要给予开除及解除聘用合同。除此之外,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的,产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由本人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及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此外,第五十五条还明确:“其他单位和组织对其超生职工依据其单位劳动管理制度予以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公司对其超生成员参照村民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新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评选先进集体、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新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合法生育者,应当及时为其子女办理入户手续。对双方为该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在为其子女办理入户手续时,按规定对违法生育者进行处理。对一方或双方为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违法生育者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迁入该市。”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抚养费要按照广州标准执行。新办法将打破原城镇、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金标准不一的状况,规定只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统一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计生奖励金。
第二十条规定:年满49周岁的妇女、离异、丧偶的单身育龄妇女,经区、县级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检查确认身体不适宜使用宫内节育器的育龄妇女、落实结扎措施的育龄妇女,经批准可再生育的育龄妇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女方凭相应证明可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指导。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