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那么这些保障项目的报销有什么标准呢?这里给大家介绍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的基金支付范围
1、生育生活津贴;
2、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范围
1、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发生的除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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