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随着人口周期性变化将超生罚款变为生育补贴
日前,北京大学人口所穆光宗教授在北京大学举办的“法治与公共政策每周评论”上表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乱象丛生,建议改变社会抚养费的性质,通过公共财政发放生育补贴。
穆光宗介绍,截至2013年9月,中国已有19个省份向社会公开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情况。结果各地征收额差异悬殊。“冠军”江西省高达33.86亿元,末位的青海省仅为350.48万元。
穆光宗说,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各地方会依据地方法规自行设定收费标准。绝大部分的省份都有非婚生育的规定,只要没有准生证,哪怕是第一胎也需缴费;另外,还有“非法收养”、“再育时间间隔不足”等也要收费的规定,乱象丛生。
穆光宗表示,社会抚养费从正面来说遏制了人口增长,但也有一些负面影响,比如带来人口亏损和人口老化,导致出现失独家庭。
社会抚养费成为公开的、集体性“权力寻租”契机,成为制度性腐败的温床。中国社会抚养费每年超200亿,数额巨大去向不明。至今有些省,如江苏、广东拒绝公布社会抚养费的数额和去向。
穆光宗认为,人口变动具有长周期性,要有战略眼光、前瞻性眼光,及时修订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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