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费用报销现在好多人都问产前检查费用报销的问题,到底哪些是可以报销的,哪些是不能报销的呢?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
1、医保中心负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费用统筹,生育医疗统筹基金支出范围是: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续费、住院费和药费。文件规定: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后到医保中心按医保规定范围项目结算。
温馨提示: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续费、住院费和药费。文件规定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后到按医保规定范围项目结算。结算时请提供资料:单位证明(参加生育保险、交纳生育保险费、符合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身份证、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门诊费用清单、生育费用清单、医嘱单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收费单据、出院小结。
2、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人员)生育费用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畴,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生育或产前检查不能用医保卡结算。
若参加的是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相关生育费用报销由市社保中心受理。产前检查费是指分娩住院后的产前检查,在分娩期间的医疗费用发票可以作为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有些"产前检查费"指的可能是指住院前每次产检所产生的费用,这是"围产期检查费"。而对于分娩前的围产期检查费用是不符合支付规定的。
温馨提示:以上是专家针对产前检查费用报销的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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