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费用?
一、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连续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满一年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包括产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2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16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自2008年1月1日起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①顺产800元;
②阴式手术产1000元;
③剖宫产1900元。
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报销
二、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的检查费,手术费据实报销。
三、生育并发症医疗费报销
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其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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