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起将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类别从二类地区调整至一类地区,所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类别从三类地区调整至二类地区。
具体为,从明年1月起,江都、邗江、广陵等市区每月从1280元调整为1480元,增加200元;仪征、高邮、宝应从1100元调整为1280元,增加180元。另外,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得到提高:江都、邗江、广陵等市区将从11元调整为13元,增加2.5元;仪征、高邮、宝应将从9.5元调整为11元,增加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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