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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异地办生育证与孩子落户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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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家卫生计生委再次强调,社会抚养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卫计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基层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公开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叶青认为,比照税收预算,财政部已多次强调,预算审批要以支出为重点,“税收不再是地方政府的任务,而是预期,财政收入依法征收,该收多少就收多少”。

  叶青指出,社会抚养费的收入预算也是如此,仅作为一个对征缴情况的估算,而不能作为地方计生部门的任务指标。

  焦点

  “流动人口有望异地办(计划生育)证”报道引发关注,卫计委对此进行回应

  “异地办证”系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新京报讯日前,关于“流动人口有望异地办(计划生育)证”报道引发关注。昨日,卫计委回应称,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工作中的“异地办证”,是指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生育服务登记方便接受公共服务

  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其中,“异地办证”四个字的表述,引发舆论认为,在民间俗称为“准生证”的生育服务证,将可在异地方便办理。

  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司长王谦表示,“我们办理的是生育服务登记,95%以上的功能应当是方便流动人口在孕产期,在居住地接受各种相关的母婴保健服务;当然,其中也有政府管理的因素,比如,居住地政府通过登记,要了解有多少外来人口在本地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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