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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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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备案的定点医院进行产前检查、生育医疗,发生的产检和生育医疗费用与定点医院直接实时结算;请于生育出院结账后下个月30日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持《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备案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领取法定的生育津贴。

  一、合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2、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政策;

  3、及时办理生育备案,需要异地生育的及时到社保(查询办理)局办理异地生育备案。

  二、合肥生育保险备案流程

  1、本地生育备案流程

  携带社保(查询办理)卡、孕产妇保健手册、身份证、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直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备案。(2013年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名单)

  2、异地生育备案流程

  携带《生育备案表》、“异地生育”单位证明、社保(查询办理)卡、孕产妇保健手册、身份证、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结婚证相关材料到合肥社保(查询办理)局办理异地生育备案。

  合肥生育保险本地备案及生育津贴领取

  (一)生育医疗费持卡直接结算

  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备案的定点医院进行产前检查、生育医疗,发生的产检和生育医疗费用与定点医院直接实时结算。

  (二)生育津贴次月领取

  请于生育出院结账后下个月30日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持《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备案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领取法定的生育津贴。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请于生育后4个月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的生育保险经办窗口申报,将增发一个月的生育津贴。逾期申报者不再享受该政策。

  合肥生育保险异地备案及生育津贴领取

  (一)生育费用个人垫付、4个月内办理结算申报

  异地生育发生的费用由个人垫付,生育后4个月内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待遇结算。期间发生生育并发症、合并症的,应在一周内报经办机构。

  (二)待遇次月领取

  经审核,医疗费用和津贴均于核定后的下个月起始发放。请你于申报受理下个月30日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凭《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备案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银行领取。

  温馨提示:

  1、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窗口咨询电话:63536357。

  2、生育津贴领取指定银行:位于老市府广场东南角的合肥市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如委托人领取,请加带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徽商银行咨询电话:62667533、62690996

  3、未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就诊的,未按规定申报备案的,生育基金将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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