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女士介绍,她是一名准妈妈,即将生小孩,今年单位刚好给女职工买了生育保险,可以报销部分生育费用。但是,让她不了解的是,她丈夫老家在宁都县,如果她回宁都的医院生小孩,不知能否报销医疗费用。
当日,记者就此咨询了赣州市医保局。据该局一名谢姓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最新出台的《赣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参保人员在除参保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县(市、区)的医院生小孩时,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不过,张女士需先到参保所在地的医保部门填就医登记表,选择生育所在地的3家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再将生育保险报销待遇项目激活。之后,张女士可到3家定点医院的任一一家生小孩,带齐医保卡、医保证、身份证、生育服务证或再生一胎生育证、怀孕证明等,在医院直接刷医保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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