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上海的生育保险如何申报领取?求详细操作步骤!
答:请记住:孩子出生之后60天之内一定要办理,否则视作放弃(注意要先给孩子上户口)
以下手续就近到各区社保中心办理(不一定要求是户口所在本区的,就近就可以,我当时就是跨区办的)
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夫妻均为上海户口无需)
(二)本人的身份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为保险起见,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我当时就全带了)
申领人是失业妇女的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任何人不得提供虚假的材料冒领或者多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第十八条(审核与计发)
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生育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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