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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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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市今年将加强社会保险体系顶层设计,深入研究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框架;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发展和逐步并轨;深化研究原“综保”参保人员参加本市“职保”险种、费率并轨办法;适时推动扩大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范围。
  市政府召开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本市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及本市“单独二孩”政策,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并进一步规范待遇申领规则、提高待遇水平。
 
  会议透露,本市今年将加强社会保险体系顶层设计,深入研究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框架;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发展和逐步并轨;深化研究原“综保”参保人员参加本市“职保”险种、费率并轨办法;适时推动扩大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范围;完善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将居民医保的住院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制定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方案。
 
  研究出台针对慢性病门诊限量配药及住院病人“假出院”等突出问题的管理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医院自费药品和器材的管理,逐步降低自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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