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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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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天津生育津贴怎么算?

  问:天津生育津贴怎么算?

  答: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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