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是一名企业职工,单位在给职工参保时我已经参加了
生育保险,我想咨询一下,妻子的产假怎么算?在我妻子生育期间,我的生育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解答:根据《抚顺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为15天。如果女职工属晚育,即23周岁以上婚后生育第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在90天的基础上增加60天。
企业中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女方属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有7天的护理假,男方的生育保险待遇由
社保部门以生育
津贴和护理津贴的形式发放,津贴标准按其所在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7天拨付给单位,然后由企业按现行规定支付给本人。
男方可以向其所在企业的职工保险经办人申请,再由经办人到社保部门办理。
在妻子生育期间,男方的实际休假时间和期间的工资奖金等待遇,由男方所在企业按内部规定具体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