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做客首都之窗时透露,为本月起实施的《
社会保险法》,本市将出台有关政策,如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参保人可领病残
津贴,外地职工可参加
生育保险等。
对于很多外地户籍职工所关注的何时纳入生育保险的问题,
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只要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不管是户籍人员还是非户籍人员,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都要覆盖到生育保险的范围。目前北京正在积极草拟文件,涉及到扩大范围。同时计划将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
医疗保险的基金支付范围。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享受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以及享受的条件目前人保部正在制定,近期会下发。据了解,目前本市对这类劳动者给予的是因病退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