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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 职工个人不能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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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8月14日,我们邀请了市社保局医保管理中心、城乡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以及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到报社接听热线。当天热线相当火爆,不少市民因为没打进热线而十分遗憾。
  生育保险的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流程?

  一是办理生育就医证明。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证明》(简称《生育就医证明》),并选定1家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分娩,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急诊例外。二是申报相关费用。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在分娩或实施终止妊娠的流、引产术后,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填写《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个人费用结算单》,于当次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职工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支付。

  男方参加生育保险女方可以享受吗?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缴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目前可按政策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此外,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如果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可以按规定享受100元产前检查和400元住院分娩补助。

  快60岁了,该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汤女士还有几个月就要满60岁,打电话咨询应该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按照政策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汤女士已经年满59周岁,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根据我市现行政策规定,对于在2011年6月30日前已参保缴费,并且在2011年6月30日前年满55周岁的女性,如果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养老待遇从2011年7月开始发放。汤女士如果属于上述情况,可以按照规定向区县社保局申请办理。如果汤女士过去从未参保,则可以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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