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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保险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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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吉林省人社厅的相关负责人解答,针对关闭、破产、改制的国有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其参加医疗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企业关闭、破产、改制时未办理退休手续,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
  有读者提出,他是一家国有企业的在岗职工,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今年企业要改制,改制后他的医保该如何接上呢?单位有些同事已经退休了,他们的医保今后该怎么办呢?
 
  针对这个问题,吉林省人社厅的相关负责人解答,针对关闭、破产、改制的国有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其参加医疗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企业关闭、破产、改制时未办理退休手续,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根据省政府《关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03]11号)规定,这部分职工重新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新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职工医保;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当地职工医保;未就业的,可以居民身份自愿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医保。
 
  二是企业关闭、破产、改制时已经退休的人员。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吉政办发[2005]21号)规定,这部分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企业在关闭、破产、改制时按照属地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其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医疗保险管理,享受相应的职工医保待遇。
 
  职工生育保险如何办理
 
  市民李先生咨询,他和妻子同在一家企业上班,单位只给他们交了“三险一金”,没交生育保险。请问生育保险企业是否必须办?个人是否承担费用?都能享受哪些待遇呢?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省政府令第180号)规定,城镇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生育保险。参加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一是女职工休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二是女职工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三是男、女职工实施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支付;四是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的50%支付;五是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每人20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奖励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0元;六是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七是妊娠女职工可享受100-300元的一次性围产期补贴;八是与新生儿有关的新生儿护理、监护、暖箱、复苏等16项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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