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几位读者有关
生育保险报销方面问题,昨日沈阳市社会
医保管理局相关人士给予解答。
读者:2006年9月起单位参保
医疗保险并且一直交纳生育保险至2008年底,交纳大于10个月,按照灵活就业人员交纳医疗保险,现在在家待产。能否享受生育
津贴?
答: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读者:听说今年在二级医院分娩有些优惠的政策,能不能具体说下呢?
答: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一、二级定点医院生育住院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个人不自付费用。
答:男职工在单位办理完生育保险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如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工资。已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