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城镇居民
医保参保交费正在进行,针对之前部分参保人员因疏忽细节而影响待遇的情况,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提醒9月1日至12月20日,是太原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参保交费时间。10月15日,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公布,目前全市参保续保人数已接近40万人,且仍在持续增长。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因为忽视一些参保细节,不少参保人员居民医保待遇已经受损。具体办理参保交费以及就医时,应注意六个方面的事项。
1现在不交费影响明年报销
●本年度交费时间到12月20日截止,每年一次
太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两项同时办理。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居民医保科副科长孟繁龙提醒,居民医保每年交一次费,不在该时间段内参保交费,不能正常享受2014年度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
具有太原市城镇居民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学生、城镇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困难或关闭破产企业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流动人员也可参保。
针对流动人员参保的问题,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周峰介绍说,外地户籍在太原市居住30日及以上者,为参加太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准入”条件。
2重复参保并不能提高医保待遇
●重复参保者无须注销新农合“账户”,只要不进行2014年度新农合参保交费,并到户口所在地开具证明即可
“在太原就业的人员以及他们的子女中,有的既参加居民医保,又参加新农合。”孟繁龙针对具体操作中遇到的这种问题特别提醒,所有参保人员只能选择其一,重复参保有害无益。“同时参加两种医保,并不能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不可能出现两种医保都给报销的情况,当然也就不能给参保人员带来益处,相反,重复参保还让参保人员交了两份医保费。”另外,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交费均享受国家财政补助,重复参保将造成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浪费。
已重复参保的人员,要想参加居民医保怎么办?
对此,孟繁龙表示,无须注销新农合“账户”,只要不进行2014年度新农合参保交费,并到户口所在地开具未参加新农合的证明,就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了。具体办理参保手续时,到太原市的居住地,凭居住证和户口所在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参保证明,向所在社区或学校提出申请,参保交费即可。
3三类人员参保不交费但须登记
●未成年重度残疾人、成年重度残疾人和60岁以上享受低保人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交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成年人每人每年180元,普通未成年人(含大学生)每人每年4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应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成年人每人每年25元,未成年人(含大学生)每人每年8元。残疾人、低保户等群体交费另有优惠。其中,未成年重度残疾人、成年重度残疾人和60岁以上享受低保人员这三类人员不用交费,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用交费,并不意味着,连登记程序也免了。”孟繁龙介绍,具体办理时,工作人员发现,上述三类人员有的并未登记,就要求享受居民医保报销待遇。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这个参保时间内,到社区、街道办或者学校,主动出示相关证件,进行参保登记,这样即可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
4看小病及住院前要出示《诊疗手册》
●办理住院时未带《诊疗手册》等相关证件的,一定要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
参保人员登记交费后,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包括住院报销、急诊住院报销、生育住院报销、转外就医住院报销、异地备案就医住院报销、门诊特定病报销、门诊慢性病报销、未成年人(大学生)
意外伤害门诊报销、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等。
根据太原市规定,2012年1月起,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报销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5%。自2012年1月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6万元,同时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4万元。两项相加,参保人员年最高报销限额提高至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