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及办事程序
(一)、本地生育备案
参保职工自确诊怀孕后,本人或委托人应当尽早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填写《生育备案表》(下载网址:http://www.ahhfld.gov.cn),直接选择的生育定点医院进行生育备案。
核准后即可持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结算。
(二)异地生育备案:
参保职工因夫妻分居两地,到其夫工作地点生育或回一方父母居住地生育等原因,确需异地生育的,填写《生育备案表》时一并提供“异地生育”单位证明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环路88号三楼)进行生育备案。
生育待遇申领:异地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产假期并发症、合并症费用,参保职工先行支付,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出院小结(剖腹产的需提供医院“术前小结”或“产程记录”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费用结算发票、婴儿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审核手续。
(三)异地急诊生育、异地急诊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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