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生育保险买满一年才可享有待遇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在职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社保经办机构才拨付有关生育保险待遇;未满一年的,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支付待遇…小编会在本文介绍相关要点。

  为规范执行生育保险政策,现就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一年享受待遇(以下简称:累计满一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职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社保经办机构才拨付有关生育保险待遇;未满一年的,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支付待遇。“累计满一年”是指:

  (一)职工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广州市及各区、县级市参加生育保险缴纳费用的,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流动,经上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参加生育保险基本情况表,并盖章确认后,其原参保年限合并计算。

  (二)职工原在非广州市行政区域参加生育保险,符合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广州市的,原在当地的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

  二、参保人以往若属此范围但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按所在地现行标准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