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第二个孩子,是否可以继续享受
生育保险待遇?”随着申请“单独二孩”生育证人数的增多,不少准妈妈都特别关心生二胎的生育保险待遇问题。日前,市
社保局职工
医保审核科负责人介绍称,单独家庭依法生育“二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与要求和“一孩”基本相同,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按照规定领取了“单独二孩”生育证,生育前参加生育保险的,都可以享受生育相关待遇。
■张家口新闻网记者亢春宁通讯员王进宝杨武
★单位性质劳动关系不同享受待遇时间不同
女职工生育“单独二孩”,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以及企业单位职工整体首次参保的,自参加生育保险的次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对于事业单位合同聘用人员,企业职工,单位已参保的,新增的参保或续保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时携带齐证件与“一孩”一样定额报销
女职工生育二孩时需携带社会保障卡或医保IC卡、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办理生育手续即可。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剖宫产:3000元,顺产:2500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暂由定点医院垫付,定点医院凭职工的结婚证复印件和生育证复印件及医院费用结算对账单与生育保险经办部门结算,女职工应享受的生育
津贴待遇由参保单位按月到生育保险经办部门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