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政策有新调整——
生二胎符合政策也可享受生育保险
生二胎产假怎么休?津贴拿多少?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有哪些?5月7日,记者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医保局生育保险科科长于颖。
自去年我省“单独二孩”政策放开之后,我市生二胎的数量也随之增加。为了更好地惠及百姓,日前,我市转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指导意见》,并对二胎生育待遇及时进行了调整。
生二胎产假怎么休?津贴拿多少?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有哪些?5月7日,记者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医保局生育保险科科长于颖。
3类人可享受
二胎生育保险待遇
据于颖科长介绍,享受二胎生育保险待遇的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为生育职工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继续为其缴费,同时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计划生育)的职工。
具体包括3类人:
城镇职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
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生二胎与生一胎
享受同样假期和津贴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二胎后依旧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23周岁零9个月后生育)增加60天,男方护理假为15天。生育津贴根据生育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对此,于颖科长解释说,生育一胎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增加60天的生育津贴,生育二胎享受同样的假期和津贴待遇。而在政策修改前,符合政策的女职工要想获得60天晚育假,必须同时满足晚育、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两个条件,这意味着二胎生育者根本无法享受60天晚育假,男职工申领护理津贴的也必须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政策调整后,取消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限制,只要满足晚育条件,就可以同样拥有60天的晚育假期。这样一来,和基础产假加在一起,女职工至少可以享受158天的假期,男职工也可享受半个月的护理津贴。
在生育医疗费方面,根据《关于印发〈丹东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我市具体标准如下:
城镇职工:正常产为1700元、难产为2200元、剖宫产为2800元。
城镇居民:正常产为1300元、难产为1800元、剖宫产为2400元。
灵活就业人员: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24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欠费期间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待其补缴保费3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标准相同。参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正常情况下在生育定点医院持医保IC卡按文件规定标准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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