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根本上解决妇女因生育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产假期间的生活
津贴,切实维护好妇女的特殊生育权益及劳动权益。锦屏县根据《
社会保险法》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规定,于2011年7月正式启动并实施
生育保险政策,截至今年5月底,全县共有5455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其中已有205名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生育保险费41万元,发放生育津贴5.4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凡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同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和在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待遇包括孕产期检查、分娩、生育津贴等。
生育医疗费用实行最高限额支付,其中正常分娩一级医院每例1000元,二级医院每例1200元,三级医院每例1800元;多胎分娩,每增加一胎增加500元;异常分娩一级医院每例1500元;二级医院每例1800元,三级医院每例2500元;剖宫产一级医院每例2500元,二级医院每例3000元,三级医院每例4500元;企业员工在生育休息期间享有3个月生育津贴,晚婚晚育的享有4个月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