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产假津贴改由单位发放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天早上公布,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取消了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奖励性待遇和保障作用不明显的待遇项目,包括,独生子女奖励35天产假和晚婚晚育奖励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男配偶10天看护假期工资和一次性营养补助以及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等。
人社局称,取消上述待遇,主要是出于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同时厘清生育保险与计划生育奖励的责任。
市人社局:单独二孩致生育保险基金压力大了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未出台前,广州生育保险现行待遇项目是全国最优的,包括生育(含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生育津贴,男配偶看护假期工资,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费等五项待遇。而国家和省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待遇只包括待遇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和生育津贴两个待遇项目。
市人社局透露,目前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405万人以上,总体待遇水平达到每人次2.3万元(含流产),如果是单纯生育的,可享受待遇超3万,居全国领先地位。
人社局生育、工伤保险处处长表示,由于目前大量外来工参保,目前已达138万人,大多处于生育年龄。此外,由于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后,生育保险支付高峰即将杀到,今后将常态化的每年新增1.2万-1.5万人享受二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给基金带来的压力是每年4亿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