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咨询本报,单位职工异地生育,如何报销生育保险,办理时需要哪些手续?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育科工作人员介绍,职工外地生育,需提前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办理审批手续,填写异地生育审批表。此外,还需遵照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程序,参保职工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缴费满6个月,生育或计划生育后1年内,由单位专管员提供下列资料统一办理报销手续,其中女职工要提供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诊断证明(原件)、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单位证明、剖腹产的需出具住院病历及费用明细清单、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自愿领取此证且24周岁以上生育的,在原待遇的基础上可多享受44天津贴;此次报销未提供此证的,以后不再补发此项待遇;到所在单位或社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除此以外,报销时还要提供生育职工本人开户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复印件。而男职工报销需要提供配偶生育后可报销本人缴费基数的1/3倍工资,夫妻双方均参加生育保险的,双方一起办理,同时提交如下的材料:配偶生育后住院医疗费收据(查验原件)、男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男职工所在单位证明、报销生育职工本人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复印件。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缴费划账到职工生育月份才能提交材料办理报销事宜;报销的医疗费及生育津贴次月底直接转入中国银行职工本人账户;企业享受生育津贴人员提交材料的次月18日到22日可以领取《薪金停止支付通知单》;生育二胎的提供准生证(原件、复印件);呼市地区以外医院生育的需提前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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