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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上浮 深圳社保新增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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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人社部方面透露,目前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方向已经确定,在具体方案上:重点是统一确定缴费的基数和费率,归集中央统筹基金进行省际的余缺调剂。

  步入2015年,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专家表示,各地对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主要是基于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

  社保缴费上浮深圳社保新增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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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人社部方面透露,目前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方向已经确定,在具体方案上:重点是统一确定缴费的基数和费率,归集中央统筹基金进行省际的余缺调剂,允许省级地区在确保全国统筹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费率和待遇调整浮动幅度。

  除了每年持续上调的缴费基数外,我国企业职工的社保缴费率一直居高不下。目前,我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保的缴费比例,企业为29.8%,其中养老20%、医疗6%、失业2%、工伤1%、生育0.8%。

  深圳社保新增加生育津贴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公布了深圳落实《规定》相关新政内容。称深圳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将全部纳入生育保险,涉及人数达到1000万,其中400多万基本医保三档参保人为此次新增纳入生育保险群体;深圳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确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待遇中新增了生育津贴待遇。深圳将根据广东省的新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配套规定和标准,待上报市政府通过且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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