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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964万人纳入生育保险 新政策有诸多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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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今年开始实施,3月起我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新政策有明确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义务、新增生育津贴待遇、明确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利用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区分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的便利程度等诸多亮点。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今年开始实施,3月起我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新政策有明确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义务、新增生育津贴待遇、明确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利用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区分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的便利程度等诸多亮点。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已经有964万人纳入生育保险。

  3月正式建立单独生育保险制度

  据了解,我市以前一直未单独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解决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问题,2003年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里设立生育医疗保险,开始实施生育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发生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刷卡记账或审核报销,对参保人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截至2014年底,我市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94。61万。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3月《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意味着自此我市正式建立单独的生育保险制度。

  哪些人参加生育保险?按照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参加生育保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原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市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针对企业是不是强制参保?据了解,单位应为员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为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造成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职工支付相关费用。用人单位没有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的,逾期不改正的,将面临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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